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16-74610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2016-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有效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16〕2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16-0002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人民政府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18 17:18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JHYD0120160002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620

 

 

关于印发黄岩区人民政府户籍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黄岩区人民政府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1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人民政府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5]3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际的工作方式,取消我区“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政策,以“率先并轨、逐步并轨、维持现状”的不同推进方法,逐步剥离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城乡差别公共政策,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我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建设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创造条件。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科学规划。按照服务中心,促进发展、推动城乡人口合理布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从实际出发,实施分类有序的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现有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不增加群众负担;群众主动申请的,应当予以更换。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制度。今后出台的政策措施,不再与户口性质挂钩。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根据我区城市化进程、产业发展和城镇人口集聚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对城镇落户政策进行调整。

1.合法稳定住所人员户口迁移。

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按规定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落户。

2.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户口迁移。

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定年限、按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当地按规定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明确各类人员落户条件。

引进人才、投资人员、有突出贡献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当地按规定申请登记常住人口。

4.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

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专技人员、技能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家庭户落户的,取消居(村)委或单位需出具准予落户证明的限制。

以上户口迁移的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三)完善居住证制度

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为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发放范围。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积极拓展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建立推行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机制。探索实施IC卡式居住证,逐步把居住证建成集行政管理、公共服务、金融、商业应用、企业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卡证。

(四)健全人口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深入推进户籍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公民亲属关系确认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全面提升人口信息质量。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管理提供支撑。

(五)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1.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深化完善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建立起“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探索开展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三权”试点。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2.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1)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和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同等享受免学费、助学金等政策,完善接受义务教育后就地参加初升高及高中毕业就地参加高考的升学考试办法。

(2)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创业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自主创业。

(3)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等服务,实行“同管理、同服务”。

(4)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间的转移接续和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用人单位为职工参缴社会保险的社会义务,提高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

(5)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统筹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6)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和城镇居民同等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未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按照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条件,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3.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机制,加大财政均衡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定2016年6月30日24时作为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的时间节点,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6年1月):1、成立黄岩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颜海荣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屠石文、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应官砝、区农办副主任洪红、区发改局副局长於济平、区民政局副局长管远定、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许永进任副组长,相关区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户改办),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应官砝(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黄岩公安分局、区农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启动户改办实体化运作。2、起草全区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表。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议讨论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4、召开全区户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重点部署工作任务,各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梳理制订配套政策阶段(2016年2月至4月):1、确定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2、各部门全面梳理与户口性质挂钩的各类现行政策,形成初步工作意见(立即调整、暂缓调整、不予调整),并提出具体时间表,经市级对口部门批复、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3、各部门因对配套政策调整、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而增加财政支出的,测算预算资金增加金额,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区户改领导小组。4、对与户口问题有关联的利益群体和户改后因政策调整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和风险评估。5、推进农村三项确权和户口清理整顿,合理解决户口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户改工作全面实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未及时完成三项确权的,必须先予数据固定)。6、4月30日前制定出台户口迁移、教育、就业、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发布。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6月):1、完成全区人口户籍数据统计、备份、校对,以2016年6月30日24时为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全区户口性质转换工作,实行新的城乡一体化的落户政策,调整后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针对户改实施后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针对我区实际,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区户改办对户改实施以来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完善,为今后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和拓展积累经验,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户籍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务必深刻认识改革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一致的思想认识,各司其职,形成改革合力,积极稳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

(二)明确职责分工。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明确我区各成员单位职责,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整合与信息共享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区户改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户改办各项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改革。黄岩公安分局:负责制定全区“一元化”户籍管理登记制度,推进户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口登记制度,重点推进户口迁移制度、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和居住证制度等改革;推进户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口信息有关数据分析和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区农办、区农林局:参与制定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牵头农村改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试点区域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土地与山林承包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的处置,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区发改局:参与制定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改革及政策实施,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单位和省中心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区民政局、区残联: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或残疾人服务体系,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实施统一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区人力社保局:参与制定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区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大力宣传我区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区委维稳办:指导做好全区“一元化”户籍管理转型的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和有效处置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确保风险评估工作及时、规范,确保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质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区法制办:负责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区财政局:参与制定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黄岩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推进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性建设用地入市。区住建局: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完善生育政策,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强城乡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规划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区文广新局: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权利。区统计局: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统计制度,加快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区流管局: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区人武部:负责做好兵役政策的调整,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区国税局: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三)做好宣传引导。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和配合,为户籍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严肃工作纪律。户籍制度改革各阶段、各项工作任务,都是环环相扣的一个整体,单个环节的差错和疏漏,都会影响全盘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因执行不力或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稳定大局、影响改革推进的,将对责任人员及有关领导严肃问责。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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