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15-85174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生成日期:2015-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有效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15〕61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15-0004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01 10:44   来源: 黄岩区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黄岩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浙政办发〔2014〕57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5〕3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2015年全国深化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的要求和省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4]88号),坚持“科学引导、患者自愿、分级管理、专病专治、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医疗服务合理分工,提高区域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二、工作目标

2015年6月30日,全区全面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工作;至年底,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比例达到50%以上,住院人次比例达到3%以上,区域内就诊比例达到80%以上。至2016年底,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以上,住院人次比例达到6%以上,区域内就诊比例争取达到90%以上。至2017年底,全区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分级诊疗新机制,做到一般疾病基层首诊,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全区基本建成合理有序就医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实行统筹区域医疗机构首诊制度。

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统筹区域不同分别实行台州市及黄岩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鼓励参保对象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经医生确认难以实施有效救治、无法诊治的疾病,通过双向转诊平台上转区级医院。确需转诊区外(职工医保转到市外)医疗机构诊治的,由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其中区第三人民医院转诊限于精神专科病人、区妇幼保健院转诊限于妇儿专科病人)副主任医师以上经治医生及科室主任签字,转出医院分级诊疗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并由医疗机构上报区社保部门备案。

(二)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

1.调整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差异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转诊患者的报销比例,引导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同时,执行不同级别医院不同起付标准的住院起付线政策,对于转诊病人,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具体按照《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政发[2014]20号)文件执行。

2.实行规范的转外就医制度。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参照分级诊疗规定办理转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以及重点传染病需定点医院治疗、手术病人复诊、长期在外工作的,按规定报销政策执行。参保人员个人原因自行转外就医的,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报销。

(三)强化转诊服务。

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转诊平台将患者的病历、诊治等情况传送到相应医院,并负责联系转诊事宜,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减少转诊病人的排队等候。区级医疗机构患者需要后续治疗、康复治疗时,经转诊平台转下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道)两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机构,落实专科、专人、专项管理。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信息化平台,建立相对固定的双向转诊通道,让有需要的患者得到快捷有效的向上转诊,让需要长期康复、长期护理、临终关怀的患者及时下转到基层。严格控制患者未经转诊直接到统筹区域外就诊。具体转诊标准及流程由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四)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全区各乡镇(街道)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责任医生为辅助的签约服务团队,与居民签订健康管理和服务合同,到2015年底,实现辖区内城乡户籍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效签约服务率占30%以上。加快建立责任医生与城乡居民之间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院前、院后服务,院前服务主要提供预约、转诊服务,通过健康档案的流转快速确定患者的相关情况,让有需要的患者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院后服务主要为群众提供下转、社区随访及居家健康管理等服务。

(五)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

实行基层首诊制度后,建立区级医疗机构专家门诊预约制度,加大预约诊疗进社区工作力度,逐步实现普通门诊预约面向大众、专家门诊预约进入社区的局面,可以通过省、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医院内部网等进行预约挂号。区级医院所有专家挂号和住院床位首先保证基层责任医生预约,患者经过全科医生诊疗后,需要转诊的,经患者同意,优先预约专家就诊。扩大预约诊疗服务的范围和内涵,推广分时段预约和先就诊后付费,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快捷方便。

(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合作办医,提升区级医疗机构整体实力,推进区级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区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度,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联合住院分部的管理。通过紧密合作,推进区、乡镇(街道)、村(居)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鼓励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的提升,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的同质化医疗服务。

(七)推进分级诊疗信息化协同服务。

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级医院数据的互联互通,不断拓展和完善各项功能,满足全科医生签约、基层首诊、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的模块接入,实现医疗模式和服务方式转变。完善以台一医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以信息化网络为载体的区域医学影像诊断、检验、心电、病理等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与结果互认。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5年6月前)。

成立区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区卫计局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摸清基本现状,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运行阶段(2015年6月底)。

在省、市有关部门指导下,按照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流程,采取合理引导、提升能力、强化管理、加强宣传等举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初步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0-11月)。

对全区分级诊疗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查漏补缺,进一步优化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达到90%左右患者在区域内就诊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实施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宣传、编制、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作,落实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的宣传工作,引导社区居民逐步形成“社区首诊、预约挂号、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观念,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机构人员合理定编和动态调整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设定及合理调整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有关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及监管工作,要支持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落实宣传经费和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政府承担的费用;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和医保政策调整工作,合理提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稳定基层卫生队伍;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居(社区)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高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认识,改变城乡居民就医理念。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管,促进顺利实施。

区卫生计生和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促使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整体提升,确保分级诊疗工作平稳运行。要建立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执行情况的通报机制,定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措施。

(四)不断完善,持续改进提高。

分级诊疗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正面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着力凸显分级诊疗工作实效,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附件:黄岩区实施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黄岩区实施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金华(区政府)

副组长:郑  仁(区府办)  

陈善智(区卫计局)

成  员:王华军(区委宣传部)

金时奇(区编委办)

张  力(区发改局)

解卫敏(区财政局)

许永进(区人力社保局)

曹利军(区卫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曹利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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