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99-00002 | 发布机构: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99-11-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文件编号: 黄政发〔2012〕5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0-2012-0016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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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1号和浙江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0〕2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要求,把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破除逐利行为,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激发运行活力,切实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监管和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新机制,综合推进。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采取“一减一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以及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等综合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三)积极探索,稳步发展。因地制宜制订具体方案,探索改革的有效形式和办法。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更加优质,医疗费用控制更加合理,医务人员工作更加积极,患者看病就医更加便捷。破除“以药养医”,逐步建立医院经济运行、医院内部管理、上下联动协作、人事管理激励、医院监督管理等新机制。 (二)主要任务 ——破除以药养医,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在业务总收入中的占比,切实降低药品费用支出。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设立一般诊查费(含药事管理费)、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医院挖潜节支增效和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等途径解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经区物价部门审核,报省、市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合理安排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日常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医院与医保管理部门的谈判机制,改革医保费用支付方式,逐步实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或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促进第三方控费机制的形成、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加强对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均次费用、单病种费用的控制,切实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特别是过度医疗的制约作用,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医院内部管理新机制 提高公立医院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保证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一是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水平、规范医疗行为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二是积极全面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诊疗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基础医疗质量。三是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探索实施科学的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护理事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推进电子病历规范化建设,加强病历质量监控;推进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化建设,强化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五是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加大合理用药的信息化监控力度,加强临床药师参与指导和督查能力,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积极建立不合理用药的有效监测和及时干预机制,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卫生局、药监局负责) 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优化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大对重点骨干、高学历和后备力量人员的发展培养,推进重点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名医”工作室创建活动。加强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能力和执行力培训。逐步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逐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组织部、编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建立双向转诊、预约诊疗服务、“一站式”服务、出院回访等制度。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报、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制度等。切实降低患者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感觉,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整合区域资源,建立上下联动协作新机制 通过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形成区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达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医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纽带作用,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区域内基本解决。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基层医疗单位人员进修培训和技术指导。(卫生局负责) 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为了提高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用政策科学引导群众合理就诊,适当提高通过双向转诊平台住院人员的报销比例,引导患者社区责任医生首诊。(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建设区域信息化平台。一是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争取实行医疗“一卡通”,方便患者就医。二是建设区域卫生信息中心。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建立区域卫生信息数据平台、预约挂号平台、双向转诊平台、远程会诊系统、区域临检中心、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等,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检查结果互通互认。(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负责) 支持基层医疗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卫生强基、卫生支农、临床医生跟师班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项目,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改革运行制度,建立人事管理激励新机制 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科学界定,合理划分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改革,建立医院管理新模式,明确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具体运行管理职能和责任,增强公立医院的运行活力。(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建立医院内部管理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医院章程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同时提高医院临时聘用人员待遇,稳定临时聘用人员队伍。(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完善公立医院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规范监管体系,建立医院监督管理新机制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完善价格公示制,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完善医院财务内部监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和选择权。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纪委、卫生局负责) 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许可审批以及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和管理,建立审批管理与卫生监督的衔接机制。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完善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岩区中医院、黄岩区第三人民医院、黄岩区妇幼保健医院作为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单位。 (二)实施步骤: 1、统一思想、制定方案:(2012年11月30日前) 成立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形成合力。总结我区实施医改的实践经验,调查研究,讨论分析,精心测算医院运行数据。制定《黄岩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我区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事项,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上报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并对对公立医院改革其它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启动实施、稳步推进:(2012年12月01日~2013年05月30日) 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文件,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和目标,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断探索改革经验,总结改革成果。 3、总结完善、巩固提高:(2013年06月01日~2013年12月31日) 召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研讨会,讨论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制定相关评估方案。2013年12月31日前,对改革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剖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重、难度大。为了加强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区政府建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的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统筹协调、指导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及改革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各部门思想统一、积极参与、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部门责任。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协调推进。卫生部门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步调整;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后财政保障,确保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财政投入;人事社保部门负责公立医院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医保政策调整工作;编制部门负责公立医院编制核定调整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公立医院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制定出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文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宣传部门要与卫生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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