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11-01 08:48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0823

 

 

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

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00 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19号)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 4 大类主动公开信息和 23 项重点公开内容,依托信息化手段,周密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保证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编制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范围为区政府及部门(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讲解《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范本)》(附件1)、《黄岩区乡镇、街道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范本)》(附件2),《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作样本》(附件3),明确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制定要求。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二)逐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按照《黄岩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确定的内容和培训要求,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逐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区级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电子文本和纸质清样于44日前上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的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开发和培训。由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牵头,建立覆盖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各级政府及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将在内容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开发完成后,组织全区培训,明确系统权限和责任分工,规范公开内容填报流程,统一系统管理维护要求。

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四)整理政府信息。在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同时,各单位根据审核确认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清理 2003 年以来的各类信息,完成公开目录、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并做好填报所需电子文档的整理工作。这次统一组织编入目录内容的起始时间为 2003  1  1 日,之前的逐年前推加载,之后的按规定及时补充。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将编制好的《指南》和《目录》内容规范由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其中各种文件、计划、报告、规划文本等无需报送)。审查确认后由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编制统一的信息索取号。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五)填报公开内容。各单位按照统一的信息索取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分级填报本地区、本部门公开内容,编制公开指南。生成的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及相关内容,经审核并完善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相关内容自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六)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区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内容,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栏。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相关内容规划、审核工作,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技术方案的审核、技术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调整、设立,落实领导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要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得到落实。

(三)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加强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通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对部门、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区监察局、区保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要分别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保密审查及有关事项收费标准等管理办法。

(四)全区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通讯、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信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收集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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